“春风”十年再相约,惠企利民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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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的通知》,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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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湖州市税务局围绕诉求响应、智慧办理、分类服务、税收共治等方面,在总局推出的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省局6条创新举措的基础上,聚焦我市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再推出3条特色举措,持续提升纳税缴费体验、降低办税缴费成本,具体如下:
1
助力做大做强“湖州板块”:
建立拟上市企业个人所得税风险提醒服务机制。针对拟上市企业在上市辅导期股权转让、上市前股份制改造环节股权设置、上市后股权激励等事项出现的个人所得税风险,建立拟上市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辅导协作和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联系制度和服务专员制度,提前介入、专题辅导,提供高精度、个性化的个人所得税助企服务。
2
进一步优化“绿税通”服务平台:
完善税收信用体系,探索信贷、财税政策等正向激励机制,和市金融办将继续强化合作。持续深化涉税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合力推出“碳账户”管理,有效帮助小微企业将纳税信用、减碳成果转化为融资资本。
3
创新推行说理式执法:
合理适用长三角区域裁量基准,推行包容性、审慎性执法,指导纳税人开展纳税自查、排除涉税风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开展“以案说法”专题辅导活动,通过案例讲解,普及税法知识。
春风十年,步履向前。下一步,湖州市税务局将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的具体工作中,按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部署和我市实际,让“便民”春风成为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暖心”春风、“满意”春风。
供稿:纳税服务科
编辑:市局办公室
【浙江税务】浙税“春风”十年,惠企利民正当时
您的“非常满意”
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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