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
http://file.tax100.com/o/202301/18/915_1673974823533.jpg?width=1080&size=9603问: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
http://file.tax100.com/o/202301/18/977_1673974823950.jpg?width=1080&size=3235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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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徐方言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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