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16 13:00:12

征期小提示:@高新技术企业 这项优惠记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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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接下来,我们通过5个要点再具体回顾一下政策内容吧!
1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执行。
2
扣除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
设备、器具类型
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4
购置方式
①以货币形式购进
②自行建造
5
购置时点确认原则
1.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
2.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责编:陶紫伟
编审:赵锦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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