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办结首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
“换了住房还能退税,这个礼包杠杠的。”2023年1月12日,当日申请当日收到2272.06元退税款的余先生、罗女士夫妇喜笑颜开,成为荆门市首位享受到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http://file.tax100.com/o/202301/16/912_1673836204960.jpg?width=1080&size=104103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2022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申请退还其出售旧房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余先生购买的是荆门市区新建住房,沙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获取其购房合同备案信息,沙洋税务干部迅速联系房管部门,通过共享网签数据,及时为余先生提供佐证资料,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为方便纳税人享受税收政策,税务部门充分利用沙洋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办公优势,在房管部门办证阶段即提供换房优惠政策的现场咨询解答。”沙洋县税务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沙洋县税务局将继续通过宣传展板、电子屏幕、宣传单页、热线电话、一对一辅导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及退税辅导。同时,主动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房管中心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获取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纳税人都能享受住房换购个税退税红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沙洋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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