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关于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301/13/741_1673598314563.gif?width=640&size=298182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关于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2022年未申报或申报后未足额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2023年3月31日后缴纳2022年度医疗保险费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医疗保险费本金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30日
来源:成都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301/13/561_1673598314841.jpg?width=1080&size=7004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