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12 05:10:09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2022年12月非正常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2022年12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http://file.tax100.com/o/202301/12/512_1673471408731.png?width=652&size=3993
来源:吐鲁番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301/12/806_1673471408970.gif?width=600&size=7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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