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6 18:25:38

【12366近期热点问答】12月28日~1月4日

一、我现在由工作单位缴纳企业职工社保费,但可能明年会辞职,我现在可以在集中征缴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可以重复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规定,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享受等待期,从参保缴费当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此,建议缴费人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人未能在2023年集中征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如何享受待遇?
答:区分以下情形:
(1)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逾期参保缴费。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需确定2022年是否缴纳),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部分城乡居民按时缴费有困难的,可以延迟至新年度的2月底(具体以各地税务机关通知为准),足额缴费后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税务部门负责社保费的征缴环节,待遇发放由医保部门负责,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三、若社保费属于可申请退费的情形的,可以网上办理吗?
答:目前暂不支持网上办理退费,如不方便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异地退费可采取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传递给退费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再移交至同级人社或医保部门。

四、如何网上办理车辆购置税?
答:(1)企业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车辆购置税申报】-【车购税申报(体验版)】-【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2019)】界面,在页面上方点击【新增】按钮即可办理申报事项。
(2)自然人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自然人业务-车购税申报(体验版)-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2019)在页面上方点击【新增】按钮即可办理申报事项。

五、财务报表能补申报吗?
答: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报财务报表:
方式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模块,选择需补报所属起、止时间,点击【查询】,查询到逾期申报记录,即可选择进行补报。
方式二: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告报送】-【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逾期申报)】模块申报。
方式三: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或作废】—【申报错误更正】,点左上角【财务报表错误更正】,查询到任意属期申报记录,点击【更正】,进入到“纳税人基本信息界面”,进入到该界面后,录入所需补报的所属期起/止、资料报送小类(明细)、经办人、经办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号码等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报表填写数据补报。


六、企业所得税预缴,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吗?
答: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编发:桂林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301/06/630_1673000737475.jpg?width=1080&size=67318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2366近期热点问答】12月28日~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