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6 00:40:09

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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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经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二、缴费标准
参保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执行,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

三、待遇享受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参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人员,自缴费次日起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友情提醒
1.市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各乡镇街道可直接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等医保业务,还可帮办代办门诊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两项医保业务。村社区级医保服务点可直接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两项医保业务,可帮办代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等医保业务。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停保业务,可到乡镇街道办理。村(社区)医保服务点遇到此类业务也请引导人员到乡镇街道办理。

五、咨询电话
医保待遇政策热线:0518-12393
税务缴费咨询热线:0518-12366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0日
来源:连云港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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