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212/31/533_1672420207050.jpg?width=1080&size=30151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
为确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经研究,现将我市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居住在本市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缴费时间。2023 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方式。新参保人员按现有渠道到社区、乡镇(村、组)等办理参保手续后,再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已参保续缴医保费的,可直接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四、缴费渠道。参保居民可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自贡税务”微信公众号内“社保缴费”功能或税务机关委托的商业银行提供的代缴渠道办理居民医保缴费相关业务。
五、咨询电话
(一)各区(县)医保局
自流井区: 2108258
贡 井 区: 3316715、3316170
大 安 区: 2210630、2210639
沿 滩 区: 5538185
荣 县: 6266829、6209682
富 顺 县: 7206302、5153008
(二)各区(县)税务局
自流井区: 2617158
贡 井 区: 3163782
大 安 区: 5109809
沿 滩 区: 3864157
荣 县: 6223027
富 顺 县: 7218480、7400223
特此通告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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