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5 19:12:03

年轻人,不要再被“套路”啦!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7 17:36 编辑

01

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应如何享受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规定,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02

纳税人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后,网上可以办理撤销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43号)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报错误的,纳税人可以网上办理撤销业务。
03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其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应如何确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编辑设计:石家庄税务
来源:石家庄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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