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2-31 01:00:06

扩散周知!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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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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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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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3
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4
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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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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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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