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如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http://file.tax100.com/o/202212/24/105_1671814809630.jpg?width=1080&size=9639问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如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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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徐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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