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辽宁省契税税率调整为3%!
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第13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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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调整方案规定如下:
一、我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
二、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年11月29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109号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小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对《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所作的说明,并对方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1月29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1月14日召开全体会议,对《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目前,我省契税税率为4%,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税率减按3%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第三条关于“契税税率为3%至5%,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人民政府在此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的规定,省人民政府提出了《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方案(草案)》统筹考虑我省财税收入实际和优化房地产契税征收政策、改善招商引资政策环境等因素,将我省契税税率由当前的3%、4%两档税率调整为3%一档税率,符合《契税法》的规定和我省实际,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予以批准。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全省各级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加大宣传力度,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加强契税征收管理,保障《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顺利实施,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作者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其配套政策,各省市自治区也陆续制定出台了各地的适用税率和优惠政策,其中,适用税率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此次辽宁省契税税率调整后,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28个省份(占比90.3%)的契税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有3个省份(占比9.7%)的契税适用税率略有差异,其中,湖南省适用税率为4%,是全国契税税率最高的省份;河北省契税税率为4%,但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税率减按3%征收;河南省住房权属转移的契税税率为3%,其他房屋和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税率4%。
相关链接:
1.文件发布:甘肃省契税拟适用最低税率(附17个省份征求意见稿)
2.建言献策:关于对《甘肃省契税征求意见稿》的五条建议
3.持续关注:24省份契税税率拟确定,湖南湖北最高!(附各省征求意见稿)
4.政策发布: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契税适用税率确定!
5.税种2020系列:我国契税收入规模与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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