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http://file.tax100.com/o/202212/19/946_1671429307875.gif?width=1077&size=219364点击浏览视频~欢迎关注“山东税务”视频号
问: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答: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个政策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须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212/19/855_1671429308155.jpg?width=1080&size=52645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