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5 11:01:24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9〕4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的通知
国税函〔2009〕4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72号)中附件2《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将《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第一条“本表为年报”更正为“本表为月报”,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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