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5 10:58:01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呼地税字〔2011〕196号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稀土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稀土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呼地税字〔2011〕196号
各征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稀土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内财税【2011】2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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