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9〕466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9〕46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国税函〔2009〕380号)、各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汇总申请表》,现核定了我区256种白酒最低消费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09年8月1日执行。 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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