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5 10:47:50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财税〔2015〕93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计提准备金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计提准备金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5〕93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计提准备金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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