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问税(第1期)
蚌埠税务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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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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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纳税人缴费人:
为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深入了解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即日起,市税务局在“蚌埠税务”微信公众号开设“珠城问税”栏目。我们结合近期出台的税收政策,以及12345、12366服务热线、对外公开电话等渠道收集到的当期热点、难点税收问题,整理发布答疑集锦,敬请关注。
下面,让我们一起看一看第1期的热点问题有哪些吧!
1
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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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比如,我市市区居民可以前往市不动产交易大厅提起退税申请。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系统切换后,参保缴费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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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尚未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包括新生儿、困难人群)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进行参保登记操作;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如不使用门诊共济账户方式缴费,点击“城乡居民(跳转税务系统)缴费”菜单后跳转税务端微信缴费界面,初次进入要进行号码绑定、实名认证等操作,按照系统提示,确认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并完成缴费,操作人可为本人或者他人缴费。
注意:完成参保登记后,需等待一会儿再缴费;微信端不能使用“零钱方式”缴费。
3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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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12366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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