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税二字〔1994〕361号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内税二字〔1994〕36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31号)转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希尽快布置落实。《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由各地按国家税务总局报表的格式统一印制下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