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者说】| 王永岳:心齐人贤 税美“枫”景 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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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岳:心齐人贤 税美“枫”景 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枫桥经验”的传承,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并指出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新时代“枫桥经验”承载着基层群众新的期待。
齐贤税务所紧密结合省、市、区局的创建部署,把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化解纳税人税收风险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抓手,充分调动全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齐贤辖区特色,以“心齐人贤 税美‘枫’景”为目标,努力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及时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创建工作专班,统筹创建工作,形成了党建引领、税收共治、纳税服务、综合协调四个实施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细化任务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职责分解到人,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01
党建引领,激发全所创建动力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根本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这一根本保障,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
在创建过程中全面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以“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将“枫桥经验”引入日常工作并予以深化,努力在扎实开展“三服务”助企服务、深入推进“万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考虑并全面征求干部职工需求,优化“五小”工程建设,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凝聚合力和扎根基层的信心。积极督促青年干部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实践,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在实践中提升,保障了各项税收重点工作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02
温馨为民 提升纳税服务便利
依托创建工作,全面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在创新服务举措方面,做实做细线上、线下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硬件配置,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方方面面,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推进普票代开掌上办、网上办,日常申报“零”上门。在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加强宣传与远程辅导,尽可能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加强大厅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优化导税人员的配置和服务方法,强化大厅领导值班和巡视工作,并针对有关薄弱环节制定适合工作的内部规定,着力避免了征纳矛盾的产生,使纳税服务成为向纳税人缴费人展示的第一道“枫”景。
03
协同共治,挖掘矛盾化解潜力
积极倡导和运用法治、共治思维,将“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应用到基层税收共治和服务全过程,探索开展税费争议处理新模式,努力实现“促进税企良性互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严格落实“一分局一律师”制度,建立公职律师联系点,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调解、解决复杂问题过程中的精准性,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对涉税涉费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的可信度。根据区局统一下发的三类人员信息核实清册,做好基础数据维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税收工作的准确度。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派出青年志愿者,深入防控区、管控区,进一步发挥了税务部门在社会协同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新时代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内涵,“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的创建绝不是一朝一夕,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断优化;“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的创建也绝不是一人一组,需要我们勠力同心、同向发力。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在税收实践、基层治理工作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展示出心齐人贤的税美“枫”景。(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齐贤税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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