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5 10:40:5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8〕419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8〕41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3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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