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2-2 20:41:00

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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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居民朋友:

您好!2023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截至12月31日结束。未参保居民请尽快参保缴费。
成年居民按照高、低两档缴费,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选择高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980元;选择低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350元;学生儿童按照低档缴费标准缴费,每人每年350元。定额资助人群(其他重度残疾人、低保、低收入),每人每年35元。全额资助人群(特困、孤儿、优抚、离休干部配偶)不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
滨海新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1日

来源:滨海新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滨海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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