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2-2 19:15:48

【服务】“好地方税好办”之“零跑动”① | 如何进行发票票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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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快速掌握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推动实现办税缴费“零跑动”,扬州税务部门策划推出“好地方税好办”--“零跑动”专题,结合江苏零跑动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围绕典型高频业务,制作了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和江苏税务APP视频、图文操作指引。打开指引,您关心的、探究的、需求的内容都在里面。只要花上几分钟时间,您就知道如何足不出户办税啦!请看首期指引……如何进行发票票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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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视频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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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按要求录入相关数据,同时填写用票人信息,对本企业的发票票种、票量、限额等信息提出调整申请。
【办理路径】
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税务机关受理)
【具体操作】
1、搜索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扫码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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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选择【发票使用】,点击进入【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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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进入【发票票种核定确认表】,点击【业务前置监控】按钮,按钮变为【保存】按钮。据实填写领票人信息(如采集过该信息,以后系统会自动带出)。系统会自动带出已有发票信息,选择【申请类型】后即可删除或变更已有票种信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对应的领用数量、最高开票限额、离线开票时限、离线开票总金额等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需在税务行政许可菜单申请及变更),点击【添加】可以新增发票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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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误点【添加】按钮,可点击【删除】按钮删除此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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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据实填写定额发票累计领用金额及经办人信息,点击【保存】。点击【提交】,提示“流程发起成功”,即完成发票票种核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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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税务端审核结果查询:通过电子税务局【互动中心】-【我的消息】-【我的提醒】(进入后可点击排序选择时间从新到旧)或者【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当前的流程状态和退回原因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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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完成票种核定后,还需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
?2.如增值税发票核定系统审核不通过,仍需申请发票的,可点击被退回流程后面的【再次申请】按钮,发起再次申请的流程。
?3.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等需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3 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税务机关为符合条件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 10 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 25 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 10 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 50 份。
?6.对于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按次限量控制,可以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放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 25 份。对纳税信用评价为 D 级的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7.(1)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2)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 UKey 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 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开具服务。
?(3)税务机关按照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
?(4)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8.纳税人也可通过“江苏税务 APP”提交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操作路径:登录江苏税务 APP(企业身份)—办税—发票票种票量核定。
来源:市局纳税服务科
市局纳税服务中心
宝应县局
编发:扬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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