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2-2 18:56:04

税问直通车 | 印花税近期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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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问直通车
印花税近期热点问答
近期,税小皖在整理12366问题反馈时,发现大家比较关注印花税的相关问题,特地整理出了四个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Q1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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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选择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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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Q2
纳税人在维护印花税税源信息时,《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应税凭证数量应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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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

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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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Q3
买卖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如何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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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应税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应税合同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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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Q4
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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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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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来源:安徽税务12366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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