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推进“税务+司法”联动 精诚共治多方共赢
“不动产权证终于办下来了!给我们吃下了‘定心丸’。”近日,仙桃市“证缴分离”改革实施后,为湖北仙桃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办理了238处房产的不动产权证,顺利缴纳税款208.03万元。据了解,该公司于今年3月通过法拍取得房产,但因转让方未缴纳产权转移过程中的相关税费,不能开具契税税票,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为解决不动产权证办理中“卡壳”难题,仙桃市税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不动产登记试行“证缴分离”,将受让方(买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与出让方(卖方)税费 “脱钩”,受让方(买方)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契税、印花税纳税申报;同时,对出让方(卖方)未缴纳的相关税费,市税务局依法依规加强后续征管,既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又维护了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经查询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及问询主管税务分局,该纳税人无欠税情况。”11月7日,仙桃市税务局回函市法院执行局处置团队。这是继民间借贷案件涉税协作机制、企业破产重组涉税事项办理、“证缴分离”后“税务+司法”联动的又一次深化。
据悉,今年10月24日起,仙桃市人民法院、仙桃市税务局联合印发《进一步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变卖涉税事项办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就不动产司法拍卖、变卖涉税调查、定向询价和应缴税费测算、纳税缴费义务确定等事项,进一步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探索建立健全信息交换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不动产拍卖、变卖成交后,市人民法院应当向税务部门出具《不动产处置成交通知书》,税务部门根据不动产成交价格计算确定本次处置应缴税费金额,并向人民法院出具《协助征收税费函》,人民法院依法协助税务部门从处置款中扣缴税款。
“此举一方面旨在提高民事执行财产处置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另一方面,依法保障税收优先权,有效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仙桃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和人民法院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着力完善税收共治协作机制,积极推动构建“精诚共治”大格局。
来源:湖北日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