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5 10:38:4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8〕412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8〕41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8〕412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