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业务攻略:②发票勾选确认之不抵扣勾选、注销勾选操作
数字化电子发票数字化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无需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用。数字化电子发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近期我们学习了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业务相关操作,接下来我们继续学习受票相关业务。
今天来看: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注销勾选。
纳税人可以通过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业务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完成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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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用于进项抵扣、不用于出口退税、不用于代办出口退税等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勾选,需进行“不抵扣勾选”。
在【发票勾选确认】界面,选择【不抵扣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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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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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确认本次要勾选的发票勾选后,不抵扣原因选择“添加”。
选择不抵扣原因,点击“确定”,再点击“提交”按钮,弹出勾选提示信息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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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定”后提交成功,勾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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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销业务时,可提前对注销当期的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勾选统计确认。
温馨提示:
操作之前确认已完成上月正常申报、当前税款所属期等于当前月。
在【发票勾选确认】界面,选择【注销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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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注销勾选”按钮,显示“尊敬的纳税人,执行本操作后,您将开启xxxx年x月税款所属期的用途确认操作,是否继续?请谨慎操作”,点击“是”则操作成功,点击“否”则中止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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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后跳转到抵扣类勾选业务界面,可进行统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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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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