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本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第二批)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11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第二批)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01
本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审定本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第二批)30亿元,全部用于支持区级重点项目建设。结合已纳入预算安排的债务限额,本市2022年可安排用于发行政府债券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9亿元、专项债务789亿元。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此次预算调整后,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合计由4106.73亿元调整为4136.7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02
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安排方案
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要求,结合各区补充申报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需求、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等情况,按照“保重点、保在建、早支出”的原则,本次3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主要用于支持城市副中心、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推进速度比较快的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
03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继续规范本市债务管理
加强项目管理,夯实政务债务管理基础
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重点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带动效应强的重大项目。完善项目前期论证、申报、遴选等流程,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成本收益审核,确保融资收益平衡。做好新增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区分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合理把握安排节奏。
加快拨付使用,提升政府债券资金效益
强化统筹调度,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夯实市区两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落实“一项目一方案”,发挥新增债券资金支出通报机制作用,加强跟踪问效,切实发挥债券资金效益。
强化风险防控,筑牢风险防范底线
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定期组织评估市区两级债务风险状况,研判债务风险。结合经济形势、财力状况和债券需求等因素,合理调控举债规模。制定和落实偿债计划,增强债务安排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来源:市财政局债务管理处(债务中心)
编辑:市财政局预算处(预算编制中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28/252_1669602929559.jpg?width=462&size=29373
北京财政公众号
微信号 : bjcz_zwwx
网址:
czj.beijing.gov.cn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