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5 10:29: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6〕51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6〕5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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