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5 10:27: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9〕179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9〕17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9〕10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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