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5 10:21:5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外字〔1996〕14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国税外字〔1996〕14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1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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