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1-18 11:55:16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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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缴费)期限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市范围内将2022年11月份的纳税申报(缴费)期限由11月15日延长至11月28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11月28日前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纳税人优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手机APP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事宜。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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