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驱并进”让耕地占用税征纳环境建设驶入“快车道”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17/189_1668625205058.jpg?width=1080&size=79660为进一步优化耕地占用税纳税服务,规范税收管理,佳木斯市税务局积极贯彻省税务局工作部署,以“线上对接、自查比对、集中复核、部门协作”为驱动,形成“四驱并进”的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构建管理和服务互溶互促互进、共融共赢共创的耕地占用税征纳格局。
一、“线上对接”驱动,让纳税申报更便捷
佳木斯税务局采取线上对接的方式,提供更加精准化、便利化的耕地占用税申报资料审核服务,充分利用“‘税小惠’税务管理服务平台”、税企联络群、“云办税体验区”等多种方式,线上查看资料,查找具体问题,落实政策要求,变“等着来”为“主动看”,指导纳税人对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避免纳税人因业务不熟、首次提交资料不完整而多次往返税务部门办理申报业务,让线上对接成为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的“加速器”。
二、“自查比对”驱动,让纳税辅导更精准
《耕地占用税法》至2019年9月1日实施后,为找准纳税人的政策薄弱点,佳木斯市税务局率先对税法实施后的税款进行自查,逐笔税款审查计税依据,逐项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农用地审批文件进行比对,逐条信息核实,与金税三期系统数据比对,查看计税要素是否正确,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逐个基层局逐笔税款交换检查意见,把工作做细做实,以“点”上的问题精准实施纳税辅导。
三、“集中复核”驱动,让风险防控更有效
佳木斯市税务局突出“三个建立”,硬化管理措施,实施市局集中复核,做到全系统“一盘棋”,切实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市局复核机制,实时复核基层局上传的纳税申报信息,复核无误后基层局再进行申报入库处理。建立税款信息档案,市局逐笔耕地占用税建立管理档案,发挥档案对管理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建立数据索引信息,以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号为关键字段,建立入库税款信息库,逐笔税款实时进行查重。
四、“部门协作”驱动,让征管机制更顺畅
佳木斯市税务局不断完善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传递机制,定期传递农用地转用和占用信息,针对申报的税款在纳税人、土地性质、占地行为、减免税认定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主动提请相关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定期深入到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农用地转用情况,前瞻性抓好税源测算。主动参与到重点项目论证过程中,宣传贯彻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强有力的部门协作,推动耕地占用税征管机制顺畅运行。
佳木斯市税务局累计通过线上对接服务纳税人360余次,复核税款243笔,堵塞风险23个,先后将295个农用地转用信息纳入索引库,开展部门信息交换300余次,提请有关部门复核20余项。“四驱并进”措施即方便了纳税人办税,精准提高税法遵从度,又使税收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推动耕地占用税征纳环境建设驶入了“快车道”,促进了资料清、数据清、政策清、风险排查清目标的实现。
通讯员:隋志辉;编辑:杜怀宇;审核:潘宏宇;统筹:刘大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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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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