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5 10:17:0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津地税征[2015]1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津地税征1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津地税征11号
全文有效
2015-3-24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滨海新区一至六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通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地税子系统的通知》(津财库20号)有关规定,经过前期联调测试,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已具备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承办远程电子申报纳税业务的条件,并于2015年4月1日起受理以上业务。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津地税征[2015]1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