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1-16 00:10:39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关于延长2022年11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现将我局所辖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11月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22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2年11月1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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