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公告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局长批准,根据《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儋州税三局保封〔2022〕3007号),决定从2022年11月11日至2023年5月10日对儋州合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白沙黎族自治县水景花都二期的12套未销售商品房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对被查封的商品房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98-23319300
联系人:陈勇
附:查封商品房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
第三税务分局
2022年11月11日
查封商品房明细表
(双击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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