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内财税字〔1996〕661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参与煤层气开采所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参与煤层气开采所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内财税字〔1996〕66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参与煤层气开采所适用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6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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