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字〔1996〕594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国税所字〔1996〕59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报告自治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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