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函发〔1996〕311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收入应列入国税局计划收入范围问题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收入应列入国税局计划收入范围问题的批复内地税函发〔1996〕31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收入应列入国税局计划收入范围问题的以批复》(国税函6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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