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者说】| 寿伟光:守正创新 赋能基层税收治理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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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伟光:守正创新 赋能基层税收治理新动力
党的十九大以来,新时代“枫桥经验”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枫桥经验”首次以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形式写入《决定》,是从乡村治理实践“蝶变”为国家治理蓝图中的重要元素,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金名片”。“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就是秉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税务内外矛盾,提升基层税收治理水平,从而达到“重案零发生,办事零次跑,信访零越级,干部零违纪,团队零纠纷”的基层税收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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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传承优良传统 赓续红色血脉
“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的创建,是在现有税收治理格局的基础上,形成很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制度。在创建的过程中必须树立“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党组织要发挥“主心骨”作用,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税务分局(所)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效整合基层力量资源,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二是坚持政治站位。基层税务分局(所)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不断出台,同时税收任务压力不断加大。基层税务分局(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平衡两者的关系,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
三是坚持法制意识。基层税务分局(所)必须始终牢记法制意识,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加强税收执法程序,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税务人员的法治思想。
02
创新:正视问题短板 树立发展观念
“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的创建,是破解基层税务分局(所)运转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难题,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有益尝试。在创建的过程中必须树立“三项意识”:
一是危机意识。基层税务分局(所)的危机意识,归纳起来有:忠诚担当守纪与受社会上多元思想影响之间的危机、政策法规不断快速更新与学习熟悉滞后的危机、法规制度不断健全与执法风险加大的危机等等。
二是发展意识。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于基层税务分局(所)数字化、法制化、精细化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对于原有的税收治理体系和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运用发展的观念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三是创新意识。纳税人缴费人接受服务的思想在变革,基层税务分局(所)需要创新纳税人缴费人服务模式,综合运用新媒体、云服务等线上服务与面对面线下服务交叉使用等等。
03
赋能:对内强健肌体 对外树立形象
“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的创建,是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共治理念,扩大基层税收治理“朋友圈”,有效提升基层税收治理水平。在创建的过程中必须树立“三种能力”:
一是统筹协调能力。统筹运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方法,突出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人自我管理、依法治理、道德滋养、数字赋能等要素,靠自治融冰化雪、靠法治定纷止争、靠德治春风化雨、靠智治转型管理方式,切实加强基层税收治理创新,努力构建基层税务分局(所)善治格局。
二是破解问题能力。基层税务分局(所)要充分学习和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内涵,建立“明责-履职-风控-考评”的闭环管理模式,落实办税提效工程,实现办税缴费“最多跑一次”,提高发票电子化和网办率,建立基础税源网格化管理团队,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辅导,税收优惠政策精准送达,招募志愿者积极为弱势办税群体兜底服务。
三是化解矛盾能力。“枫桥经验”的初心是以人民为中心,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降低矛盾产生几率;要创新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争议处理方式,构建包含矛调中心调解、行业协会调解、民间调解在内的多层级“调解联盟”,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枫桥式”税务分局(所)是2022年税务系统推广的基层税务分局(所)税收共治组织架构标准,对于有效提升基层税务分局(所)防范涉税风险和化解涉税矛盾纠纷能力,对于完善税收治理体系和提升税收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强基层税务分局(所)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暨阳税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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