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字〔1997〕123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内国税所字〔1997〕12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饲料工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3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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