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1-4 16:00:46

彪哥说税 |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二)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946_1667548841540.jpg?width=620&size=11522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832_1667548841677.png?width=657&size=327453
今天推出第六十七期
赶紧来围观一下吧
???


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929_1667548842021.png?width=722&size=15886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786_1667548842145.png?width=722&size=15886
大家好,我是彪哥。今天,让我们一同学习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开启今天的涉税知识学习吧!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882_1667548842493.gif?width=240&size=90121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774_1667548842854.gif?width=200&size=30490
彪哥,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假设2022年12月10日以现金购置了一套机器设备,12月20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设备运输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预计2023年才能运输到位,该公司购置的这套机器设备可以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965_1667548843080.png?width=261&size=74759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470_1667548843321.png?width=293&size=86099
根据《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公告)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第四季度以货币形式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该公司不属于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情形,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12月20日,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彪哥,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拟于2022年12月采取分期付款购置一套价值2000万元的检测设备,最后一期款项将在2023年支付,但在12月10日取得发票,该公司和供应商协议约定12月30日到货,后因天气原因,该套设备将于2023年1月5日到货,请问,该公司购置的这套检测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716_1667548843575.png?width=261&size=74759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276_1667548843921.png?width=293&size=86099
根据《公告》、46号公告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第四季度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该公司购进设备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虽然发票开具时间为12月10日,约定12月30日到货,但实际到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在时间上不属于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不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彪哥,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4月,该公司立项自行建造一套环保施工设备,造价1500万元,2022年9月试用,2022年10月15日完成竣工结算,该公司这套环保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287_1667548844300.png?width=261&size=74759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863_1667548844540.png?width=293&size=86099
按照《公告》、46号公告规定,对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该公司是今年10月15日完成自建项目竣工结算,属于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彪哥,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份将购置一台价值100万元的生产设备,符合享受此次新政的条件,如果该公司2022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形成了亏损,该项固定资产的加计扣除金额没有扣完,请问以后年度还能继续扣除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561_1667548844685.png?width=261&size=74759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956_1667548844905.png?width=293&size=86099
根据《公告》规定,企业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该公司购置生产设备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税前扣除不完的部分将自动增加企业亏损,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按照规定,该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汇算清缴未扣除完而形成的亏损,符合条件的可在以后10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159_1667548845088.gif?width=240&size=150909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995_1667548845437.jpg?width=1080&size=2876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04/500_1667548845681.jpg?width=640&size=3236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彪哥说税 |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