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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4 11:03:36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发[1995]6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国税函发669号
状态:失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组建政策性银行的精神,便于国家开发银行应缴纳的营业税集中返还,现对国家开发银行纳税地点的问题明确如下:国家开发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从1995年1月1日起改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集中缴纳,不再由受托行就地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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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发[1995]6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