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2-11-4 12:47:20

【推荐阅读】产业目录别小看!读懂可以快速找到税收优惠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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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税务报
作者
李雨柔 张鲲翼 陈超超 韦莎燕
编者按
我国一些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涉及不同的产业目录或产品目录。“目录”既表明了清晰的政策导向,又是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前提条件。有关专家表示,清晰看懂这些“目录”,能够帮助企业快速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通道”,而且事半功倍。
01
“目录”既是风向标,也是税惠政策适用条件
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在谈及未来吸引外资方面的重要工作时表示,将加紧出台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引导外资投向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安永大中华区税务量化咨询服务合伙人陈川舟表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诸多“目录”,都是我国主要的产业目录,这些产业目录既是产业投资的风向标,也是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关键条件。“这一点,在一些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中体现得尤为明显。”陈川舟说。
比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所说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就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海南中翰红日诚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王书红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项政策提到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从内容上看,这两份产业目录均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另一部分是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不同地区的新增鼓励类产业存在一定差异。陈川舟分析,这些差异性规定,既能体现我国产业发展导向,又能兼顾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和产业特色,有助于提高重点地区的投资吸引力,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优化升级,持续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同样是鼓励农机具研发制造产业,四川省、重庆市的鼓励范围,主要包括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微耕机、拖拉机、农作物种植收获等中小型农具、农田建设所需农用工程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云南省的鼓励范围,主要包括适用于高原山区的拖拉机、中耕机、微耕机以及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蔗收割机等现代农机具的开发及制造;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鼓励范围,则主要包括适用于丘陵和山区的拖拉机及农作物种植、收获等中小型农机具,农村水利、田间道路建设等农用工程机械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
除了这些产业目录外,一些产品类目录也是企业判断自身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重要依据。
举例
开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如果想适用“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对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
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的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需要对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结合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确定退税比例;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对照《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判断其所购车辆是否属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类型。
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副局长郑科认为,依据技术标准等级、技术成熟度、创新难度和利用程度等条件制定产品目录,差异化进行税收政策支持,有助于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激励企业开展重点项目、加大重点研发投入、加速重点领域技术突破,更好地实现产业发展目标。
02
“目录”变化,优惠适用条件也可能变化
10月10日,工信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一汽、比亚迪、小鹏等车企的部分车型列入其中,车辆购置税免税范围再度扩大。“我国税收政策中涉及的目录,会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产业发展情况作出调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副局长郑科说。
郑科介绍,目前,我国与税收优惠相关的产业目录或产品目录,多采用正列举方式。随着经济社会和技术水平的发展,目录部分内容可能与当前情况不完全适配,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调整。在此过程中,有些产业或产品可能会从目录中剔除,有些产业或产品的技术标准等关键条件可能有所变化。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中要求,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生产的金属(含稀贵金属)、非金属产品,其原料需要100%来自废旧电池、电子电器产品,才可享受税收优惠。但是,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这一标准对生产工艺的要求很高。因此,在最新修订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中,不但将原料范围扩大至废感光材料、废灯泡(管)、废旧太阳能光伏板、风电机组,而且将原料比例降低到90%,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这些税收优惠的实用性。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李玉露在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因未及时关注目录变化,出现应享未享或错误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举例
位于广西南宁的S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生产。根据以往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年以前,饲料生产对应“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险、加工与综合利用”这一项,属于鼓励类产业,S公司可以据此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但是,根据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从2020年起,只有生产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的企业,才属于鼓励类产业企业,进而有资格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由于S公司并没有及时关注到这一重要变化,已经享受的300多万元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法制股股长农俊斌提醒,基于某项目录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在目录发生变化时,既要关注目录所列内容的变化,还要关注政策执行时间差异。以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例,如果相关鼓励类产业目录发生变化,符合新目录标准但不符合原目录标准的企业,通常应自新目录执行年度起,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转自:财税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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