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1-3 02:20:37

公司前三季度“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额为100万元,按照28号公告计算出限额为120万元,可以按照120万元计算加计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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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前三季度“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额为100万元,按照28号公告计算出的限额为120万元,那我们可以按照120万元计算加计扣除吗?
28号公告规定,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你公司实际发生数100万元小于限额120万元,因此,应按实际发生数100万元计算加计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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