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1-2 03:45:27

关于延长2022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限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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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2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限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便利用人单位办理申报缴费事宜,按照《关于延长2022年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的通知》(中残就业〔2022〕45号)要求,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决定将2022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限延长至11月30日。青岛市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王彦航
编审: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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