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4 10:57:42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字〔1997〕600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后勤部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后勤部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字〔1997〕60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盟市军分区、武警内蒙古总队后勤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6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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