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4 10:55:47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函〔1998〕18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民防空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民防空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函〔1998〕1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民防空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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