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境外企业签订应税合同,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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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境外企业签订应税合同,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十四条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
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 14 号)规定:“一、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 四 )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向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 ( 居住地 )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 )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本公告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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